以土壤中有毒有害元素含量為依據,以元素污染疊加程度為準則,提出了土壤污染等級標準的確定方法。長江三角洲、福建沿海地區的試驗研究表明,表、深層土壤成土母質具有同源性,元素含量具有較好的相關性,深層土壤基本不受人類活動的影響,基于深層土壤元素含量確定的地球化學基準值是土壤污染等級劃分的基礎依據,據此建立了長江三角洲地區土壤污染等級標準,取得了該地區土壤污染等級劃分結果。根據土壤污染成因及其生態環境意義,厘定了不同土壤污染等級的內涵。下面就和國投盛世的小編一起來看一下吧。

一、土壤污染概念

環境污染是指人類活動所引起的環境質量下降而有害于人類或生物正常生存和發展的現象。這一定義包含二層意思:(1)由人類活動引起的環境質量下降;(2)環境質量下降危及人類或生物生存和發展。顯然,環境污染是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發展過程[2],很難確定污染物累積與危害發生的截然界線。土壤污染與環境污染一樣,包含土壤環境質量的下降和危及人類或生物生存和發展。

需要說明的是,環境生態學意義上的污染程度是指人為活動疊加到一定程度,產生生態環境危害影響的程度,多指已發生了的污染危害。本文中的土壤污染程度是以地球化學元素基準值為參比計算得到的數值,當較低時反映了人為污染疊加量較小,往往沒有明顯的污染危害效應;而當高于某一臨界值時,其危害風險較高。

二、土壤污染的判別準則

大量研究表明:表層土壤既受到成土過程中表生地球化學作用的改造,又受到人類活動的影響;而深層土壤基本不受人為活動的影響,反映了原始成土母質的地球化學特征。因而表層和深層土壤地球化學特征既有成因聯系,又有組成上的差異。多目標區域地球化學調查資料表明,表層和深層土壤地球化學特征雖有差異,但總體上仍有密切的聯系。

三、土壤元素污染分級標準

我國幅員遼闊,自然地理、地球化學景觀變化大,表生地球化學作用差異顯著。為消除不同區域景觀條件下成土過程中元素活化、遷移、重分配的差異性影響,有效地反映人類活動(污染疊加)的作用,擬建立由全國、大區域、省級、局部構成的多層次的土壤污染等級劃分標準,以滿足不同區域和工作精度評價的需要。

清潔級土壤是指土壤地球化學組成特征處于自然背景狀態,實際工作中以未受人類活動影響的深層土壤地球化學組成(地球化學基準值)作為清潔級土壤的判別標準,即以“地球化學基準值+2倍標準離差”作為清潔級的界限,反映的是深層土壤樣品累積頻率95%分位數相對應的元素含量值。以清潔級界限值的倍數或“地球化學基準值+n倍標準差”作為一級污染至五級污染的界限值,得到長江三角洲、福建沿海地區土壤污染等級標準試驗值。

總之,土壤污染等級劃分結果能有效地反映疊加于自然背景之上的人為污染作用強度,識別污染成因類型,從而為污染防治、生態評價和監測提供重要依據。當然,由于土壤系統的復雜性,土壤污染評價及其分級無論在理論上還是方法體系上還不成熟,有待進一步探索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