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生態毒理學是污染土壤生態風險評價以及土壤污染控制的理論依據,土壤環境中有毒物質的生態毒理效應及其分子機制的研究是土壤生態毒理學的核心內容。土壤污染生態毒理診斷集合了土壤污染的全部信息,提供了土壤的整體毒性效應。因此,開展土壤污染修復生態毒理診斷研究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傳統生物檢測技術所采用的指標,大多只能反映污染物在個體、種群、生態系統水平上的毒性效應,存在耗時較長、個體差異較大、外推不明確等局限性。作為目標污染物對生物早期危害效應的信號、參數,生物標記物可以在個體、細胞、分子等不同水平上對污染物的毒性進行預報和預測。
在環境檢測中應用生物標記需要對生物反應機制有很好的理解,同時必須要注意在沒有經過反復試驗的基礎上,不能快速無選擇地使用生物標記法。且很多污染物并無特異性的生物標志物,而篩選新的生物標志物需要耗費大量工作。很多研究者另辟蹊徑,用生物監測和分子診斷的方法進行研究和實踐探索。土壤污染物對生物有毒害作用,但是生物對污染物又有一定的抗性和解毒作用。兩者間相互作用的研究將會為環境污染評價及生物凈化提供理論依據,這些信息可用于污染物生物有效性評價。
總之,土壤污染生態毒理診斷集合了土壤污染的全部信息,提供了土壤中污染物對不同生物的整體毒性效應,為污染土壤診斷提供方法論。建立和完善國際及國家毒理學診斷標準以便按照統一的標準判定和比較診斷結果,成為土壤污染生態毒理研究的必然趨勢。